据悉,目前中国电影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支持的电影专项资金、部分省市政府部门的资金和社会资金。前两项资金对国产片的生产极为有利,但毕竟杯水车薪,大量的电影拍摄资金还要靠社会资金的注入。问题在于,现在这种资金已越来越难筹措了。
1995年1月,广电部颁发文件规定,任何社会法人组织只要在一部影片的投资额达到70%以上便可与制片厂署名“联合摄制”,这一规定曾极大调动了企业参与拍片的积极性。但渐渐地,一些投资人感到投资电影很难得到理想的资金回报率,再次“触电”变得十分谨慎,而许多准备投资拍摄电影的企业也因为怕赔钱而推迟了计划。
造成投资者改弦易辙的另一个原因,是影片从完成到面世的周期太长,不能及时与观众见面,投资回收不了。
第三个原因则源于部分创作人员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。有的导演拍出的影片质量太差,却将原因归于投资太少,无法保证质量。另外,摄制组部分人员滥用投资方的钱,也使得部分投资方对这部分人失去信任,严重影响他们对电影的再投入。